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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方井教化學堂,將元碼思維教化引入基礎(chǔ)之中,引導孩子自覺正心修身,培養(yǎng)孩子的貴族精神。八方井多維教化青少年班是以人倫思維、元碼思維、創(chuàng)造性思維為核心,個性化針對青少年的成長困擾、行為習慣、學習方式而特設(shè)置的思維訓練,關(guān)注青少年及親子關(guān)系的思維教化。
其實,黃馬褂就是清代的一種官服。凡領(lǐng)侍衛(wèi)內(nèi)大臣,護軍統(tǒng)領(lǐng)等,皆服黃馬褂,后也賜與有軍功的臣下,亦作“黃馬袿”。巡行扈從大臣,如御前大臣、內(nèi)大臣、內(nèi)廷王大臣、侍衛(wèi)什長等,皆例準穿黃馬褂,一些有功大臣也特賜穿著。
這里要說明的是,“明黃”就是“淡黃”,是當時帝王專用的顏色,一般貴族或?qū)m妃只能用“金”(即“深”),平民最多只能用“杏”(也即“紅”)?!懊鼽S”在這里是最名貴的,除皇帝外,只有為皇帝服務(wù)的人才特許服飾明。因此一般說來,這種馬褂是天子近侍的服裝。根據(jù)清官規(guī)定,有四類人可以穿著淡的黃馬褂:
行職褂子——類是皇帝出行時,各內(nèi)大臣、御前大臣、御前侍衛(wèi)等隨從,必須穿著的馬褂以壯行色。這種黃馬褂稱之為“行職褂子”,沒有花紋及圖案。因為是因職而穿著,離開工作崗位,或者非與皇帝同行時便不能穿。
行圍褂子——第二類黃馬褂是皇帝狩獵校射時所賞賜的。清代的各皇帝至咸豐為止俱有每年狩獵的習慣。在皇帝圍獵、校射時表現(xiàn)出息,或者向皇帝獻獵物者,都可能得到皇帝賞賜黃馬褂。這種黃馬褂稱之為“行圍褂子”,按規(guī)定只有在跟隨皇帝狩獵時才可以穿著。平時無故穿上屬于犯禁,是可以被治罪的。
武功褂子——第三類黃馬褂是因特殊功勛而得到獎賞。這種賞賜又稱“武功褂子”,得賞者可以在任何隆重的場合穿著;意義上才屬于一般人平時所說的“賜穿黃馬褂”。據(jù)考據(jù),這種賞賜方式在清初并不盛行,一路至嘉慶年間都未見于史書;相信是在道光或咸豐以后才開始出現(xiàn)。到了太平天國起后更多見賞賜于對太平軍作戰(zhàn)有功者。而獲得賞賜者不單是有軍功的戰(zhàn)將,有時為皇帝(或太后)辦事得其歡心亦可能獲得賞賜。清末時慈禧太后便曾賞賜為其開火車的司機黃馬褂一件。
特使特賜——第四類是特使、宣慰中外的官員。通常情況下,皇上特賜某官員黃馬褂的詔曰宣讀后,被特賜黃馬褂的官員須騎馬繞紫禁城一周,這種威武而又莊嚴的儀式,在咸豐年間最為盛行。
整個清朝,最出風頭的“黃馬褂”則是李鴻章穿著的那一件。1895年,李鴻章在日本進行馬關(guān)條約談判,返回驛館時,被日本浪人小山豐太郎行刺,臉部中槍,血染黃馬褂。李鴻章迷糊中不忘叮囑隨員,將換下來帶有自己鮮血的黃馬褂保存好,不要洗掉血跡。囑咐后,他長嘆一聲:“此血可以報國矣”。
幾乎從衣冠服飾出現(xiàn)的那天起,人們的社會身份、生活習俗、審美情趣以及種種文化觀念就已融入其中了。服飾的面貌是社會歷史風貌最直觀最寫實的反映,從這個意義上說,服飾的歷史也是一部生動的文明發(fā)展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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